《世說新語》有這樣一個小故事:“孔文舉有二子,大者六歲,小者五歲。晝?nèi)崭该撸≌叽差^盜酒飲之,大兒謂曰:‘何以不拜?’答曰:‘偷,那得行禮!’”孔文舉就是“孔融讓梨”的那個孔融,《三字經(jīng)》里“融四歲,能讓梨”的那個“融”??兹诘膬蓚€兒子肯定受他的耳濡目染,對禮有一定的認識。趁父親睡覺的時候,小兒子偷酒喝,大兒子并不阻止,而是問他:“為什么不行禮就喝了?”小兒子不行禮也就罷了,居然還振振有詞:“偷酒喝還行什么禮!”
禮與偷,二者可以兼得嗎?偷與禮相遇,會不會是一種尷尬呢?其實,這則小故事本來不是說“禮”的,而是說孔融那兩個兒子很小的時候就表現(xiàn)出了驚人的語言才華。
禮是什么?《說文解字》:“禮,履也。”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:“履,足所依也。引申之,凡所依皆曰履。”禮,有多重含義;在不同的場合,也有不同的體現(xiàn)方式,可以視為一種規(guī)范,也可以視為一種規(guī)矩,目的是讓人們有所依,有所從,比如禮節(jié)、禮儀。當然,有些是專門制定的,有些是約定俗成的;有些是為了表示重視,有些是為了表示尊重。
說一句“謝謝”,回一句“不客氣”;說一聲“對不起”,回一句“沒關系”,都屬于禮的范疇。進來時輕輕敲門,出去時輕輕關門;見面時握握手,分別時揮揮手,也屬于禮的范疇。俗話說“禮多不怪”,實際上意思是“處處有禮”。
重視對方,才能贏得對方的重視;尊重他人,才能獲得他人的尊重。這個對方,甚至可以是“對手”;這個他人,甚至可以是“敵人”。競爭場上,可能你死我活,但仍需遵守必要的禮節(jié);談判桌上,可能劍拔弩張,但仍需遵守起碼的禮儀。
禮必須通過一定的形式體現(xiàn)出來,但決不是形式主義。一旦表現(xiàn)為形式主義,禮就會成為替罪羊。(尚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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